(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长春地区 专业: 监理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0-15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大学九公寓工程 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吉发改审批【2010】27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长春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自筹 ,招标人为 长春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长春大学九公寓工程监理;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4201.6平方米;
(3)总投资额:2280万元;
(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5)监理内容:土建、水暖、电气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长春大学校区校本部院内篮球场西侧。
2.3 监理服务期: 2010 年 8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4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及人员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近三年内有监理过类似工程业绩。
3.2 外省监理企业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文件)。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监理人员要求:相关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土建2人、水暖1人、电气1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0 年 7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基本建设服务大厅建设监理管理窗口 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7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评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贰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大学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 李慧、李莹
电 话: 0431-87644668
0431-87994409
2010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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